经中国民协分党组研究批准,依照《中国民协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参与违法评奖的“中国民协名家收藏专业委员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站的“中国民协民族书画艺术创作交流中心”,长期不开展活动的“中国民协茶文化产业委员会”和“中国民协民族文化艺术发展工作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予以撤销。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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