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人张”维权案背景链接】
“泥人张”诉讼始于2005年12月,原告张锠、张宏岳及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及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泥人张”名称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2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铁成停止使用“泥人张”名称、“泥人张”域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张铁成等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20日做出二审判决,判决撤销了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泥人张”传人张锠等不服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2010年9月开庭审理。
已被列入国家、北京市及东城区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泥人张”,关于其名称专有权一案,历经一波三折,最终以原告张锠等胜诉尘埃落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判决:(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终字第5401号民事判决;(二)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1017号民事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张铁成及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关于“北京泥人张”及张铁成为“北京泥人张”第四代传人的宣传;二、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及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带有“泥人张”文字的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立即停止在企业宣传中使用“泥人张”专有名称等涉案侵权行为;三、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www.nirenzhang.com”互联网域名,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注销互联网域名。
至此,这一备受关注的“泥人张”名称专用权纠纷一案终于以原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张锠的胜诉告终。他表示判决不仅从法律的角度保护了有着160余年历史的传统民族民间艺术瑰宝——“泥人张”品牌的唯一性和名称的专有性,还从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捍卫了以“泥人张”为代表的民族艺术品牌、老字号的权益和价值。
记者:审判至今近三个月了,近期“泥人张”在维权方面又有哪些新的进展?
张锠:经过7年辗转维权,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泥人张”名称具有专有权,对方没有执行,我们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月4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强制被告人执行判决中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延续、尊重了天津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泥人张”三个字具有无形资产价值,又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特有名称,具有专有权,权利人是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和“泥人张”后人中从事这个职业的传人,另两家公司属于侵权。“泥人张”还可以转移给第三人使用,但需要经过工作室和“泥人张”从事这个行业的后人共同授权方可使用。
记者:老字号的品牌被其他商家侵占的现象屡屡发生,怎样才能令人信服地证明自己才是传人从而防止侵权呢?
张锠:天津高院判决之后,被告对判决持异议,认为这是天津高院针对天津“泥人张”作出的判决,他们是北京“泥人张”,但是他们对北京“泥人张”是否存在并没有提供任何历史记载,却找来一些所谓证人,这些证人大多对“泥人张”的历史不了解,且多是被告人过去的同事、亲戚、朋友。实际上没有两个“泥人张”。“泥人张”源生地在天津,其称谓是因我的祖辈张明山于1844年塑造京剧名伶余三胜以及众多有影响的人物而得名,至今已传至第六代。张明山晚年奉诏进京,创作了众多经典之作,并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我父亲张景祜是第三代传人,于1950年调入北京,便开始了“泥人张”(北京支)的艺术传承与弘扬。1954年,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怀仁堂亲切接见了我父亲,称赞其作品“《惜春作画》好,是艺术精品”。我是在1954年进京,是第四代传人,同为“泥人张”第四代传人的还有张铭、张钺、张铜等传承人。而张铁成所谓的“北京‘泥人张’”是1982年才开始的,跟“泥人张”没有传承关系,说白了就是打着招牌做生意。最高人民法院也认为,认定一个类似“老字号”的特定名称权是否真实存在,应当以客观的历史记载和持续性相传的历史为证,因此,被告出具的证人证言在最高法院的终审中均未被采用。之前北京有媒体被误导,也称“北京‘泥人张’”和“天津‘泥人张’”,一下变成了两个“泥人张”,这是错误的。“泥人张”只有一家,其诉讼并非家族之争,也不是京津两地传人之争,而是真假“泥人张”之辩,更是“泥人张”名称专有权使用的维权。
记者:经过这样的波折之后,您有没有哪些新举措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张锠:我认为按照法律的要求执行,就是最好的维护。“泥人张”维权并非为个人、家族,而是对本土文化和民间艺术的保护与弘扬,使其立足于世界文化之林。我主张“泥人张”是一种大泥人张。要传承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有人气,“泥人张”不仅要有家族传人,还要有外姓传人,我父亲先后在中央美术学院、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立“泥人张工作室”,我也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进行研究和教学,把家庭作坊式变成艺术院校中的有特点有规律的专业课程,培养了大批外姓传人,现在他们有很多已经是学科带头人,也在传承着“泥人张”艺术。有人才有作品,才有活力,才能形成流派,“泥人张”需要这样的活态传承。同时另一方面,在当下商业化社会背景下,“泥人张”有它的社会影响力,在建设精神文明的同时,也要发掘它的物质生产力,探索其与社会价值相应的经济价值,使“泥人张”艺术和技术融于时代之中,我的儿子现在正在做公司,将“泥人张”发展形成艺术收藏品、旅游商品等。
记者:“泥人张”的权益得到维护之后,您觉得它将会有怎样一种发展?
张锠:我们现在正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泥人张”本身也要按照《讲话》精神指引,一定要真正地融入社会,融入时代,反映我们当下的新生活、新风采,一定要推陈出新,在继承技艺、方法等精粹的同时,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创新体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题材应该拓宽,不单反映传统题材,同时也要反映现实题材,要更广泛地反映生活。3月初,我随中国文联艺术团到海南采风,在和黎族群众接触中感触良多,上世纪70年代初我深入生活时到过这里,看到几十年间时代赋予他们新的变化,也将这种感受体现在了我正在创作的作品《胶林成灰》里。第二,艺术材料要拓展。“泥人张”是彩塑,过去是塑和绘的结合,而泥塑是塑造艺术的母体语言,比如铜塑要先用泥做出来再用铜。因而泥塑手法可以跟铜、铁、瓷等各种材料相结合,通过泥塑手法,遵循其他材料的艺术规律创作出好作品。现在“泥人张”已经不仅仅是用原始的泥来雕塑,材料已经多样化。第三,风格有所变化。过去是写实性为主,时代在变化,人们的审美也在变化,当代“泥人张”应强调现代感和装饰性。第四,空间有所延伸。过去“泥人张”是小型装饰性彩塑,放在架子上、柜子上。当代“泥人张”应该延伸到大的社会空间。“泥人张”来之于民,现在也应该还之于民,在更大空间,作为公共艺术,可以使更多人参与进来,与更多群体交流、对话。第五,艺术传承更科学,跳出了家庭门槛,进入社会。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由传男不传女的家庭作坊式,走向现代的科学化,升级为高校专业课,将这项艺术弘扬开来。郭沫若郭老曾在1963年首届“泥人张”彩塑展上题诗:“用泥造人首女娲,明山泥人锦上花。昨日造人只一家,而今桃李满天下。”极好地概括了“泥人张”从家庭到社会的发展。维权成功之后,“泥人张”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原载于2012年5月28日《中国艺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