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是当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社会性课题之一。对于一个具有绵延五千年不间断农业文明的民族来说,更是一个文明能否传承的关键问题。
传统村落保护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普遍问题,不独中国社会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东方发达国家也存在。从世界范围看,它是一个国家从欠发达到发达国家、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从以农村为主体发展到城镇化生活方式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学者把中国农村经济结构改造、社群建设、新文化建设和整体民生改善工作这一进程,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但我以为,它毕竟不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整体转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课题。中国社会同一性质的乡村保护课题,起源还是世纪之交的2003年2月18日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到2012年1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4月25日,上述三部又增加了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两次重申传统村落保护的联合行动。冯骥才先生在2012年一篇文章里把传统村落保护提高到文明传承的意义上,我认为非常正确。中国社会各界对传统乡村保护的问题,有着非常积极的呼应。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在东部、南部和东南部区域看,具有发达国家的基本特征。农村人口从西部向东部、从村落向城镇转移,是1990-2010年之间最重要的社会现象,这一巨大的人口变迁集中表现为城镇人口急速膨胀、传统村落急速空心化,不少历史悠久的自然村落仅仅剩下老人和儿童。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在中国面临的问题,与世界上的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具有共同性。例如,从“二战”后恢复到工业化时期,德国和日本先后进行了村落更新或改造项目,具有几个明显特征:一是以激发村落内部活力、发展农村经济作为前提,以改造农村基本生活设施作为基础展开的;二是村落更新或再造项目以土地管理法令的再研究作为保障;三是建立了学术界论证、公布更新或再造规划、政府支持的财政额度及投入指向、个性化改造方案与村民意愿表达的有效沟通机制,确保有效保障村落历史文化、自然风景、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等要素。综合来看,先行的国家特别注重传统村落的“民间日常生活”保存问题。
所谓“民间日常生活”具体含义是什么?指传统村落村民群体的方言、交往方式、经济生产活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教育、节日活动、传统风俗、民间信仰活动以及区域性的传统手工艺活动等等,以及上述种种的精神性、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和物质性表现形态。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村落之所以成为民族文化的保留者和传承平台,核心在于保存着这个民间日常生活,它的内容和方式,在民间日常生活的基础上,方可承载不同样式、层次的民族文化。
之所以在这里提出“民间日常生活”作为传统村落的文化基础问题,乃是因为看到目前对待传统村落的两种观点具有相当的欺骗性,并在不同程度主宰和误导了传统村落的基本价值指向。一种是浪漫主义传统村落观点,一种是商业主义传统村落观。浪漫主义传统村落观把传统村落理想化、浪漫化,仿佛传统村落是用来怀旧的,象征着一切美好的自然与人类的和谐,田园风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像是《桃花源记》里的武陵源,“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但是,这不是民间日常生活;民间日常生活还包含在落后生产力条件下的温饱之苦、辛劳之苦,是传统村落里百姓的生活常态;生产关系之阶级阶层压迫、政治强权和无权地位,以及在自然面前束手无策,在兵灾、匪患和种种欺男霸女面前的悲惨状态,甚至建国以来出现的政治压迫、思想禁锢和社会运动之灾,是乡村浪漫主义者无法想象的,而这,就是大多数传统村落的民间日常生活。文人雅士,在欣赏田园风光和依依炊烟之时,能否探入茅舍,去看看灶台、铁锅和橱柜,去看看大量农夫、农妇的身子,他们是否仍然饥饿、寒冷?或者他们的孩子是在劳作还是就学?商业主义传统村落观呢,则直接把传统村落改造成伪古典主义的模板,打造成千篇一律的青砖瓦房,虚构出一系列英雄史诗和骑士传奇,或者才子佳人和神异仙境的故事,两者相嫁接,转化为商业价值或者政绩价值,成为行政或市场兜售的噱头,这一行为成为当下传统村落“保护”下的常态。这两种传统村落观点,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把村落与民间日常生活相割裂,抹杀了民间日常生活在传统村落里的价值基础,从而,也直接把世世代代生活于这一场景的村民们赶出村去,嫌他们碍事,妨碍了我们的浪漫主义和商业主义梦想;他们不在场,我们可以肆意妄为地文化狂欢。那些在民间日常生活中久存的精神性的、思想性的、文化性的、艺术性的符号,均不在话下。但是,假如村民不在场,社群活力不再,传统村落如何是活态的呢?西方哲学有一个时髦术语,叫做“主体缺失”,因为主体缺失,因而话语狂欢。
关注传统村落的村民,无疑是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第一要素。但恰好是人这第一要素构成了传统村落的凋敝和乡愁的产生。1990-2010年之间二十年,随着一些区域传统村落里村民流动性增强,特别是青壮年村民向东部、东南部和南部沿海地区季节性流动,极大地影响到这些区域传统村落的民间日常生活的展开,减弱了传统村落的社群活力,也相应削弱了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这样,构成传统村落民间日常生活的内容慢慢演变成淡黄色、苍白色,成为一种模糊记忆,抑或转化为一年一度春节狂欢,最后,演变定格成为日常性质的乡愁。民间日常生活不再完整体现在现在乡村生活之中。那个完整的民间日常生活,在我们不得不离开它的土壤之后,便蜕变为乡愁。乡愁这只蝴蝶的卵,就是民间日常生活。而伴随着乡愁这只蝴蝶而出现的,却是一个个村落日常生活不断凋敝、慢慢消失。乡愁成为我们必须抓住的蝴蝶,否则,我们的家乡便消失在块垒和空气之中,我们千百年创造的文化便无所依凭。然而,据统计,在进入二十一世纪(2000年)时,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了2010年,仅仅过去十年,总数锐减为271万个。十年内减少约90万个自然村。若是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三年、五年之后,我们的传统村落便无踪无影了。也就是说,出生和成长在这些村落而现在散居在世界各地的人们,将无以寄托他们的乡愁。若是其中有的村落有几百年、上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呢?若是其中有的村落有着华夏一个独特姓氏、家族、信仰和其他各种人文景观等等呢?
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事着传统乡村保护的研究工作,例如《人民日报》2016年10月27日发表了《老宅、流转、新生》为题的介绍黄山市探索古民居保护新机制的文章,还配发了题为《古民居保护,避免“书生意气”》的评论;《中国文化报》2016年10月29日发表了题为《同乡村主人一起读懂文化传承》的文章,提出了“新乡村主义”的概念,在它的题目之下,包含有乡村治理、乡村重建和乡村产业化的多功能孵化等内容。为此,文章提出了“政府制定政策方面、标准化编列预算、聘请专家团队和NGO组织,进行顶层设计、人才培养、产业孵化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措施,还配发了《莫让古民居保护负重前行》的文章。《光明日报》11月15日发表题为《福建土堡:怎样在发展中留住乡愁》的报道,记叙了专家考察朱熹故乡福建三明尤溪土堡的过程,记者报道了残存的土堡现状,记录下专家们的意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面对乡村人口日趋减少的不可逆现实,应该吸引城市中的人回到乡村,将土堡打造为“民宿”,在不破坏现有形制的前提下,实现功能更新。也有专家提出,就保护而言,首先应该考虑当地人,人的利益是优先的,只有做到长期发展而不是只顾短期利益,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才能够持续发展,等等。
上述建议,已经超越了简单的乡愁情怀,而诉诸国家土地法规、资金筹措模式、专家功能实现等层次。应该说,在越来越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越来越宽了,为政府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国家、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开展普查,确认传统村落的级别,分别实施不同层次的激活、保护、开发,才有坚实的基础。
我理解,通过专家学者的普查、认定,形成的结论一定会有力于政府形成健全完备的保护方案和具体操作措施,使仍然有社群活力的乡村,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改善其经济机制、改建生活设施,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把工作重点聚焦到提高农业产业框架基础、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增强村庄文化意识、保存农村聚落的特征,涉及到土地整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合作发展等领域;为有着特殊文化传承却逐渐凋敝、甚至失去社群活力的乡村,探索一套完善保护的工作模式,形成一种工作机制,并得到国家法规政策的支持和保障,包括土地规划、投资体制、严格的环境保护,建立了严格的农民参与机制等,为保留故乡记忆、记住我们的乡愁,留下一系列艺术博物馆、乡村技艺宾馆,产生具有独特价值的“乡愁符号”。
作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丛书》,正是通过众多专家学者和民间文艺工作者们辛勤的田野调查工作,在中国民协推动的中国传统村落立档调查工程所积聚的海量信息的基础上,从多学科、多视角来反映当下古城古镇和传统村落现状,发掘传统文化独有魅力,进而为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积累鲜活的素材,汇拢丰富的经验并寻觅科学的路径。相信这套丛书的出版将对古城古镇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系《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丛书》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