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国渔灯文化之乡”授牌仪式在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镇初旺村渔港内举行,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志学出席仪式并向开发区授牌,中国民协研究部主任侯仰军宣读《关于命名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国渔灯文化之乡”的决定》 ,烟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延林,烟台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书记王曰义,烟台市文联主席孙光辉和当地干部群众3万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渔灯节原是沿海渔民自发组织的祈求渔船平安、鱼虾满仓的祭拜活动,是从传统的元宵节中分化出来的一个专属渔民的节日,距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在沿海渔村中,初旺、芦洋、八角等村的渔灯节因活动规模和社会影响力较大,被公认为渔灯节的代表。渔灯节的节期一般在正月十三或十四,祭拜的海神主要是龙王和天后。民间传说龙王主管江河湖海、水旱丰歉,故渔民祭拜龙王,祈求平安。天后即妈祖,当地俗称海神娘娘。每年的正月十三或正月十四午后,渔民从各自家里抬着供鱼、猪头等祭品,打着彩旗,一路放着鞭炮,扭着秧歌,敲着锣鼓,先到龙王庙或海神娘娘庙送灯、祭神,再到渔船上祭船、祭海,最后到海边放灯。放灯有三层寓意:照亮引路,家人可以平安归来;使海神认人识船,保佑人船平安;鱼虾丰登。
为了更好地弘扬渔灯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都要举办渔灯文化节和祭海大典,活动期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旅游观光,既促进了文化交流,又拉动了旅游经济,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5年大年三十,中央电视台《一年又一年》栏目在一套、四套节目对烟台渔灯节进行了专题报道; 2007年,中央电视台大型电视纪录片《美丽中国》展现了渔灯节的盛况; 2008年,渔灯节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此次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中国渔灯文化之乡”称号,成为第一个创建国家级文化之乡的开发区,必将进一步推动烟台的文化建设和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