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以下简称大系出版工程)各门类陆续有卷本进入了专家审读、编辑出版程序,2018年的编纂工作已渐次进入成果收获期。
2019年接连启动的省卷编纂工作则预示着大系出版工程的“另一只脚”已步入新的工作成果运行阶段。
其中,福建省于去年完成了传说卷的编纂任务,并在今年3月同时启动了歌谣、故事和谜语卷的编纂,7月又进一步分解了具体任务,细化编纂方案,力争最大限度地呈现本省故事、歌谣、谜语的原貌。历经两次福建省省内推进会的周密部署以及编纂团队长达半年的不懈努力,三卷初选本已具雏形:故事卷提交初编稿125万字,歌谣卷55万字,谜语卷13万字。在此紧要时段,前期编纂过程中的一些存疑问题尚待解决。于是,由中国民协理论研究处处长,大系出版工程编纂出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锦强带队,大系出版工程“传说”组、“歌谣”组、“故事”组、“谜语”组的专家代表组成的专家团队于10月28日抵达福州,并于次日在当地召开了《中国民间文学大系·福建卷》(以下简称《福建卷》)编纂工作推进会,与福建省相关卷本的主编及各地市的编纂人员一起,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和途径。
王锦强首先介绍了目前各个门类的进展情况,分享了各地编纂工作的成果与经验。通过梳理大系出版工程与其他先前已有的大型集成项目的区别,王锦强指出其特点在于文学门类更齐全,地域色彩更浓郁,民族风格更鲜明,人文理念更新颖。在大系出版工程的总体架构中,文库出版、数据库建设和社会宣传推广活动各有侧重。他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增进编纂团队对该工程的认识和理解,以编纂出要素齐全、结构完整、内容精彩,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本来讲好福建故事。
福建省民协副主席及秘书长、《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歌谣·福建卷》主编曾章团介绍了目前《福建卷》的工作进展及具体成果。他表示,将结合福建的畲族文化、侨乡文化、红色文化、海丝文化等八闽文化板块以进一步丰满已有文本,为保护福建省珍贵民间文化资源同心协力,精耕细作,贡献智慧和经验。
在分组讨论阶段,福建省民协副主席、《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故事·福建卷》主编夏敏从准备工作、单篇格式、编纂体例、编纂要求等方面详细汇报了故事卷和歌谣卷的编纂情况,分析了进展缓慢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他以图表的形式清晰地呈现了各地编纂运作的情况和初选本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市民协负责人将对照表格中的具体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或修改订正。
“故事”组专家、温州大学教授林亦修,“传说”组组长、北京大学教授陈泳超, “传说”组专家、山东大学教授刁统菊围绕故事与传说的区别及故事卷改进的方向提出了建议,王锦强进行补充说明。专家们的意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把握好故事与传说的区别。大系采用狭义的“故事”概念,民间故事区别于其他民间散文叙事文学最为显明的外部特征是模糊化,即民间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人物姓名都是不明确的。
二、篇目的命名不建议重复出现“……的故事”。若有民众流传和普遍认可的标题则以此为准,若无则从内容中归纳提炼。
三、目录按照故事类型的叙事逻辑排序,可将本省类型特点突出且作品分布数量较大的故事以及要素相对完整,讲述质量较高的故事提前,以突出省卷的地方特色。
四、在编纂过程中应注意剔除文人改编的成分,并在不改变讲述人语言风格的前提下修正芜词冗句。
五、附记涉及地域信息时,不仅要关注具体作品单元,还要呈现文化生态及传承背景要素。除了在附记中标注讲述者的基本信息,对于著名的故事传承者可在书后以附录形式记叙其小传或生活史。
针对歌谣卷存在的问题,“歌谣”组组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刘晔媛,“歌谣”组专家、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何晓兵分别作了回应。他们共同强调了民间歌谣的音乐性,大系歌谣卷以谣为主,以歌为辅,基本比例为4:1。记录民歌时应注重记谱,而同谱异词的民歌除记录典型歌词外,也应适当记录歌词异文。为了立体、全面地体现展现歌谣文化,还要记录传唱主体的文化身份与歌谣的文化功能。具体而言,即记录歌唱的场合与时间,还有谁能唱,和谁唱,唱给谁听,为什么唱等信息。
在由“谜语”组副组长、中国民协中华灯谜学术委员会主任郑育斌主持的谜语卷分组讨论中,宁德市民协主席、《中国民间文学大系·谜语·福建卷》主编缪锦灼汇报了谜语卷编纂工作的情况及面临的困难。针对缪主编的反馈,“谜语”组专家、河南省安阳市工人文化宫高级民间艺术师刘二安以及闽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研究员、《闽南方言(漳州腔)乡土谜语集林》作者张嘉星分享了相关经验和方法。经过与会人员的积极发言和充分讨论后,郑育斌总结道,应尽快成立编辑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握时间节点,确定交稿时间,落实到市县;收集手段多样化,适当吸纳地方志、民族志资料;充分调动谜友的积极性,将编纂与推广活动结合;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不负众望。
此次会议明确了《福建卷》后程着力的方向,对于编纂团队提出的凡例、目录、注释、方言等问题,专家们均给予了专业解答和工作建议。王锦强在大会总结中表示,希望福建省尽快整理会议成果,形成共识,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具体编纂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