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活动参评作品的通知

   刊发时间:2022-08-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继续深化中国民协评奖制度改革,经中国民协分党组会议研究、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中国文联批准,自2018年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评奖初评阶段分两种方式开展:一是依托中国民协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主题展进行初评;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协自主评选或直接推荐作品报中国民协以双年展或其他形式统一进行一次初评。两种形式初评后入围作品于每届颁奖年度统一参加终评。

 

现定于2022年11月在南京举办的“第六届东方工艺美术之都博览会”期间举办“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活动。现将参评作品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参评作品资料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要求

 

1、各省民协可推荐本省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山花奖初评。

2、个人可报送自己创作的优秀作品自荐参评。

3、推荐参加初评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积极向上、材料环保、制作技艺精湛、民族特色突出、生活气息浓郁,在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显著,体现当代最高艺术水平。

4、推荐参评作品必须是实物,属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

5、个人或多人署名的集体创作仅限申报一件(套)作品参评,参评作品应明确著作权归属。

6、已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作者,可继续参评,但应间隔一届之后方可申报,其参评的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且在工艺水平上有突出的提高。

7、请认真填写《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参评资料一经报送不得更改,以便于安排展评工作。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协按规定组织本省工艺家参加评选活动。参评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及原件)须由各省民协统一报送,盖章有效。

9、本次征集作品阶段先报送参评作品资料(包括初评登记表,作品不同侧面或细节照片3张),请勿寄送作品实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协及个人报送的作品经中国民协组织评委初筛并通过中国民协公众号公布入选后方可赴南京参评。

10、入选赴南京参评的作品原则上不接受邮寄,在展期内不得提前撤展。参评人员如需赴南京,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可由组委会负责帮助联系食宿,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参评作品资料邮寄地址

 

请于9月15日前将相关登记表等资料报送中国民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邮  编:100083            电 话:(010)59759619

联系人:马雪松  刘丽  

电子版资料请发至电子邮箱zgmxshj@163.com 。

 

附件: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登记表第十六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推荐作品汇总表
下载地址: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官方网站(在线办公-资料下载)
链接:http://www.cflas.com.cn/mx/ZXBG/ZXBG03/index.html (复制链接使用电脑下载)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2年8月15日